强化安全监管建设幸福东莞 东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邓志广 (2011年6月1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2010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910起、死亡574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3.24%、2.21%,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好转。 过去一年,全市上下统一部署,积极行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目前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新的一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双转型、构建幸福和谐东莞的关键之年。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东莞面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考验,安全生产面临的任务异常艰巨,确保安全生产既是保稳定、促和谐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建设幸福东莞的重要内容与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迎难而上的决心,以扎实有效的举措,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全市转型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是重点突出“一岗双责”,狠抓监管责任落实。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顺利开展,我们参照省的做法,借鉴梅州经验,着手起草《东莞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见》,细化了各级、各部门正副职党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力争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履职的“三个到位”:一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要到位,切实做到党政主要领导对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职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到位;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要到位,切实以责任落实确保监管成效。 二是全面贯彻国家政策,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重点督促企业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逐条对照《通知》要求,修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办法,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当前,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部分企业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未履行好法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我们将坚持多管齐下,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切实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从源头抓起,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企业,真正做到从源头抓起。 三是继续狠抓隐患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要继续以“三小”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领域为重点,大力整治事故隐患,消除事故苗头,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发生;要立足转型长效监管,大力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督促企业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从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高度,通过政策措施和经济杠杆引导作用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大力推动企业本质安全化进程,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坚持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做到“一盯一”全天候、全方位监管,逐步实现安全巡查、隐患跟踪、整改复查、持续推进的一体化机制。还要大力推进市、镇两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通过高科技手段对重点部位实施视频远程监控,实现科技兴安。 四是坚持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人力成本提高,招工难已成为东莞一些企业面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了维持生产经营,(责任编辑:dg165.net) |





